不要為情而輕生

癡情並是是對你的讚賞,更不是對愛情的偉大

這位年輕的交通警員為情跳樓亡,新聞標題「癡情警絕望跳樓亡」其實,沒有人應該為愛情而了結自己的生命。

這名做警察做了十六年的三十四歲死者,之前經歷一段婚姻但離婚收場,育有一子,後來結織了在酒吧工作的女友,她亦育有一子,他倆及後又生了一小寶寶,有三名子女要撫養的死者,生活壓力十分巨大,加上同居女友失業染上賭癮,女友更因為沉迷賭博而欠下七十萬元,令他倆經當吵嚷家嘈屋閉,事發時,兩人在寓所內又起爭執,死者傷心絕望留下遺書跳樓自殺身亡。

這一位年輕的交通警員,生命只有三十四個年頭,為了一個不合拍的女友,了結自己的生命,這是癡情嗎?其實,他倆之間有沒有愛情呢?

今時今日,女人比以往獨立,不再因為生活而和男人在一起,但兩個走在一起郤不一定是因為有愛情,可能只是貪一時的方便,希望寂寞時有個人在身旁,可以一起吃飯.......可能因為找個伴是理所當然的事。

對於愛情,我們需要到「癡」的地步嗎?

凡事適可而止,愛情亦是一樣,讓人瘋狂的不是愛情,而是身處其中的主角,理智冷靜一點可以讓你看清很多事情。原來,癡情並沒有半點讚賞的成分,相信很多人都會為癡情的一方覺得不值。而為愛情付出的極限,應該就是自己的生命罷!因為,如果有個人對你做了讓你要了結自己生命的事,相信這個人一定不怎樣愛著你的!